行政院會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,除調整為「全國歸戶」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,同時針對持有多戶且未做有效使用的房屋持有人,調高其法定稅率上、下限,整體提高為2%至4.8%。(中央社製圖)
行政院今天通過「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」提出兩大變革,包括非自住稅率最高達4.8%以及「縣市歸戶」改為「全國總歸戶」,讓持有各地房產的囤房者無法規避稅負,同時也有條件調降持有單一自住戶稅率。
影響36萬戶民眾的囤房稅2.0方案,6大關鍵問答整理。
問:什麼是囤房稅2.0?何時實施?
答:現行房屋稅率課徵採「自住房屋」及「非自住房屋」不同稅率,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,稅率為1.2%,但全國僅限3戶;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(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),稅率則為1.5%至3.6%,並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,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。
這次財政部提出的囤房稅2.0,則將非自住稅率(囤房稅率)範圍調整為2%至4.8%,並將現行的「縣市歸戶」改為「全國總歸戶」,讓分散囤房者無法規避賦稅,若修法過程順利,預計113年7月實施新制,114年5月正式開徵。
問:囤房稅2.0適用範圍?
答:過去囤房稅率視地方各自需求,「可」訂定差別稅率,也就是各地縣市自行決定是否訂定差別稅率,未來則為「應」訂定差別稅率,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,範圍調整為2%至4.8%之間。
問:囤房稅2.0打擊囤房,未囤房者有優惠嗎?
答:方案規劃,特定住家用房屋適用較輕稅率,自住部分,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在「一定金額」以下,稅率將從現行的1.2調降為1%,但豪宅除外,財政部估約有328萬戶房屋受益減輕稅負約24.35億元。
至於「一定金額」門檻,財政部將授權地方縣市政府因地制宜訂定。
問:繼承房產者,是否會因囤房稅2.0繳重稅?
答:財政部說明,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,適用稅率為1.5%至2.4%,而非2%至4.8%。
問:持有多筆房產者,該怎麼降低囤房稅?
答:為鼓勵釋出房屋、降低閒置空屋,只要房東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,適用稅率將為1.5%至2.4%。財政部長莊翠雲說,若房東為公益出租人(承租者領有租金補貼),房屋稅率則為1.2%。
另外,建商餘屋2年以內,稅率為2%至3.6%,2年後稅率則回到2%至4.8%,也是考量須給建商2年銷售彈性。
問:整體看來,囤房稅2.0影響為何?
答:根據財政部初估,整套方案共有36萬戶的稅賦將增加,囤房稅為地方稅收,粗估整體可增新台幣26億元收入。
目前全台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為1.5%,有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的則包含台北市、桃園市、宜蘭縣與連江縣,台北市現行規定為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.4%、桃園市則是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.4%。(中央社製圖)
資料來源: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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